“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是国家教育部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重大改革项目。“卓越计划”的建设目标是面向工业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工程技术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优势,增强我国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
2018年我校开展的教育思想大讨论,确定了新时代南航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责任意识、创新精神、国际视野和人文情怀的社会栋梁和工程英才”,“卓越计划”是加快“新工科”建设、系统推进工程教育改革、彰显我校“三航”办学特色的重要抓手。学校按照教育部卓越计划的总体工作思路和标准要求,高质量实施“卓越计划”,根据《BWIN·必赢唯一官方网站“卓越学院”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文件要求,采取选拔的方式单独组建“卓越班”。现就试点专业的2022级卓越计划班学生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 潘时龙
副组长: 张小飞 雷 蕾
组 员: 夏伟杰 王 毅 晋本周 陈 鑫
杜欣鹏 胡欣怡
二、遴选计划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工程卓越计划试点班计划在2022级电子信息类专业本科生中进行遴选。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卓越计划试点班人数均在30人左右。
三、培养学制及模式
学制四年,原则上按照“3+1”模式实施,其中累计3年以在校学习为主,主要完成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等专业课程的学习。累计1年实施校企联合培养,强化工程实践能力,在企业完成实习实践,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开展工程项目开发和毕业设计。
四、进度安排
1.宣传发动:在2023年6月14日前组织动员,学院做好组建“卓越班”的选拔宣传和动员工作,依照卓越学院的建设目标、发展思路以及培养模式,制定好本学院“卓越班”选拔方案。
2.报名与资格审核:希望强化工程训练,加入“卓越计划”的电子信息类专业学生均可向学院报名,填写并提交《“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申请表》(附件1)并交至年级辅导员杜欣鹏处,学生报名截止时间:6月14日,学院对报名学生在6月15日完成初步资格审核。
3.确定初选名单: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学院评审,按照各专业卓越计划名额确定初选名单。学院在面试时间:6月18日前完成面试。
4.通过学院主页等方式对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内接受学生申诉。对申诉问题进行核查,如属实,责成有关人员向遴选工作小组提出复议并整改。
5.公示无异议后,“卓越计划”学院正式发文公布最终名单,并将试点班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6月21日前完成。
五、有关政策
(一)激励政策
1.依据《BWIN·必赢唯一官方网站本硕(博)连读培养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高考成绩优异、已在入学时获得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卓越班学生,经各学年考核,在本科第四学年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公示,即可获得推免资格。同时依据当年度《BWIN·必赢唯一官方网站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及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给予卓越班单列推免名额。未有本硕(博)连读资格或在学年考核中未通过,且在卓越班未能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可参与本专业的普通班排名,争取面上推免名额。
2. 按照学校卓越计划相关政策及当年度学生评优评奖中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总名额,给予卓越班单列各项荣誉称号名额。
3. 配备学术导师以加强对卓越班学生的学业指导,卓越班学生可提前进入导师的学科实验室进行学习,了解本学科领域研究内容和学科发展情况,为本科阶段科创项目和毕业设计的开展夯实基础。
(二)退出机制
1.对卓越班学生实行学年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校、企业学习情况,考核不合格者,退出“卓越计划”。
2. 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学生可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学校同意,可退出“卓越计划”。
3. 退出“卓越计划”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回原专业学习,退出者不再享有“卓越计划”的培养条件。退出者已取得的学分均予认可。其中按卓越班培养方案未完成相应学习要求的,应制定补修计划,部分“卓越计划”专业专设课程的学分成绩经审核可替代专业课程的学分成绩,须补修的课程由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退出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
4.“卓越计划”专业学生毕业应分别满足校内学习计划和企业学习计划要求,实行分段审核。“卓越计划”专业学生符合《BWIN·必赢唯一官方网站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毕业要求的,颁发专业毕业证书和完成“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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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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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选拔申请表(2022级)
姓 名 |
| 性 别 |
| 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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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 申请“卓越班”专业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信息工程 | 是否接受调剂 | □是 □否 | |||||
必修课平均绩点绩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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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课程平均绩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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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科创、奖励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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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手机) | / | |||||||||
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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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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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 辅导员意见:
签字 | |||||||||
所在学院负责人意见:
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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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一份,填写完成后交学生所在学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