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514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2〕24号)及《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和管理办法》(苏政发〔1999〕71号)要求,现就我校做好2012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分配名额,我校可推荐2-3人。
二、选拔条件与原则
在符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和管理办法》(苏政发〔1999〕71号)规定的基本政治条件前提下,以“重实绩、重成果、重贡献”为总原则,注重选拔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注重选拔一线创新创业人才,推荐人选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长期从事高等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科技创新等方面成绩卓著,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省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教学科研成果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实际效果,经省以上行政部门鉴定具有普遍推广价值。
具体按以下有关业务条件选拔:
(一)自然科学研究方面有创造性,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二)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三)社会科学研究方面有创见性,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四)获得本条(一)、(二)、(三)项中规定的奖项之一,但获奖等次低于上述规定的,等次每降低一档,获奖次数应增加一次;
(五)完成国家或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或者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六)组织实施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和中试生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学研紧密结合,促进我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业绩突出,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七)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在全省同行中有一定声誉,并总结出一套有效方法,得到同行肯定的;
(八)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省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所创建的新教学方法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实际效果,经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
(九)长期在农业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在省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十)在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提出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作出正确决策,并在其方法或决策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同行领先地位的;
(十一)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中,成绩特别优异,对本省精神文明或物质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国内同行中享有一定声誉的。
(十二)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中的创新创业人才,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强,在省内乃至国内本领域、本行业有一定影响,组织领导和亲自参与了企业内重要攻关,为企业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主要完成人,带领的团队集聚了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拥有一定数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产品市场广,企业成长性好,销售收入高。
三、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专任教师总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不超过2人,其它单位不超过1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于2013年元月4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和汇总表报人事处师资办。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1. 推荐人选《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和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1份,要求严格按限定字数填写,代码准确,校对无误。电子表格请同时发至电子信箱szb@nuaa.edu.cn。
2. 推荐人选附件材料1份,包括推荐人选近5年来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著复印件(论文复印杂志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主要章节);推荐人选突出贡献的证明材料;近年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附件材料需编辑目录,装订成册。
3. 上述1至2项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在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属机密材料必须标明。
人事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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