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公告
各有关学院(单位):
根据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造就世界一流科技人才,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共同实施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简称“香江学者计划”。 现就我校做好2012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2年度拟选派50人(视港方遴选情况可适当增加),资助经费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医疗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登记备案。
二、申报条件
我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4.单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的重点培养对象。
三、申报程序 (一)递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照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招聘职位(详见中国博士后网站chinapostdoctor.org.cn),向所在学院递交申报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学院确定推荐人选后,统一报送申报材料。
1.申请人填写《“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5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和《申报表》电子版一同交所在学院。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学院认真审核汇总,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香江学者计划”单位人选推荐表》和《“香江学者计划”单位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交人事处博士后办公室,电子版发至czq1228@nuaa.edu.cn
(二)人事处审核材料并汇总后报江苏省专家管理和国际合作处,并由省专家管理和国际合作处统一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三)确定人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按照候选人数和入选人数不少于2: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提供给港方。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人选,并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通知“香江学者计划”赴港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由推荐单位负责办理相关派出手续。
四、有关要求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29日
2.联系电话:84895949 邮箱:czq1228@nuaa.edu.cn
联系人:常志庆
附件1:“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2:“香江学者计划”推荐表.doc
附件3:“香江学者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4: 2012年“香江学者计划”申请项目目录
附件5:“香江学者计划”实施细则(暂行)
人事处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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